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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二 经部四十二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作者:纪昀等

○小学类三
△《广韵》·五卷(内府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考世行《广韵》凡二本,一为宋陈彭年、邱雍等所重修,一
为此本。前有孙愐《唐韵序》,注文比重修本颇简。朱彝尊作《重修本序》,
谓明代内府刊版,中涓欲均其字数,取而删之。然《永乐大典》引此本,皆曰陆
法言《广韵》;引重修本,皆曰《宋重修广韵》。世尚有麻沙小字一本,与明内
府版同题曰“乙未岁明德堂刊”。内“匡”字纽下十三字皆阙一笔,避太祖讳,
其他宋讳则不避。邵长衡《古今韵略》指为宋椠,虽未必然。而《平声》“东”
字注中引东不訾事,重修本作“舜七友”,此本讹作“舜之后”。熊忠《韵会举
要》已引此本,则当为元刻矣,非明中涓所删也。又宋人讳殷,故重修本改“二
十一殷”为“欣”,此尚作“殷”,知非作於宋代。且唐人诸集,以《殷韵》字
少,难於成诗,间或附入《真、谆、臻韵》。如杜甫《东山草堂》诗、李商隐
《五松驿》诗,不一而足。说文所载《唐韵》翻切,“殷”字作“於身切”,
“欣”字作“许巾切”,亦借《真韵》中字取音,并无 一字通文。此本注殷独用,
重修本始注“欣与文通”,尤确非宋韵之一徵。考《唐志》、《宋志》皆载陆法
言《广韵》五卷,则法言《切韵》亦兼《唐韵》之名。又孙愐以后,陈彭年等
以前,修《广韵》者尚有严宝文、裴务齐、陈道固三家,重修本中皆列其名氏。
郭忠恕《佩觿》上篇尚引裴务齐《切韵序》辨其老、考二字左回右转之讹。知三
家之书,宋初尚存,此本盖即三家之一。故彭年等所定之本不曰“新修”而曰
“重修”,明先有此《广韵》。又景德四年《敕牒》,称旧本注解未备,明先有
此注文简约之《广韵》也。彝尊精於考证,乃以此本为在后,不免千虑之一失矣。
惟新、旧《广韵》皆在《集韵》之前,而上、去二声乃皆用《集韵》移并之部分,
平、人二声又不从《集韵》移并。疑贾昌朝奏并十三部以后,校刻《广韵》者以
《豏》、《槛》、《俨》、《陷》、《鉴》、《酽》六部字数太窄,改从
《集韵》以便用。《咸》、《衔》、《严》、《洽》、《狎》、《业》六部字数
稍宽,则仍其旧而未改。观徐锴《说文韵谱》,上声以《湛》、《槛》、《俨》
相次,去声以《陷》、《鉴》、《醶》相次,则唐人旧第可知也。此於四声次
序,前后乖违,殊非体例。以宋椠如是,今姑仍旧本录之,而订其误如右。
△《重修广韵》·五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宋陈彭年、邱雍等奉敕撰。初,隋陆法言以吕静等六家韵书各有乖互,因与
刘臻、颜之推、魏渊、卢思道、李若、萧该、辛德源、薛道衡八人撰为《切韵》
五卷。书成於仁寿元年。唐仪凤二年, 长孙讷言为之注。后郭知玄、关亮、薛峋、
王仁煦、祝尚邱递有增加。天宝十载,陈州司法孙愐重为刊定,改名《唐韵》。
后严宝文、裴务齐、陈道固又各有添字。宋景德四年,以旧本偏旁差讹,传写漏
落,又注解未备,乃命重修。大中祥符四年书成,赐名《大宋重修广韵》,即是
书也。旧本不题撰人。以丁度《集韵》考之,知为彭年、雍等尔。其书二百六韵,
仍陆氏之旧,所收凡二万六千一百九十四字。考唐《封演闻见记》,载陆法言
《韵》凡一万二千一百五十八字,则所增凡一万四千三十六字矣。此本为苏州张
士俊从宋椠翻雕,中间已阙钦宗讳,盖建炎以后重刊。朱彝尊序之,力斥刘渊
《韵》合《殷》於《文》、合《隐》於《吻》、合《焮》於《问》之非。然此本
实合《殷》、《隐》、《焮》於《文》、《吻》、《问》,彝尊未及检也。注文
凡一十九万一千六百九 十二字,较旧本为详,而冗漫颇甚。如“公”字之下载姓
氏至千馀言,殊乏翦裁。“东”字之下称东宫得臣为齐大夫,亦多纰缪。考孙
愐《唐韵序》,称异闻、奇怪、传说、姓氏、原由、土地、物产、山河、草木、
禽兽、虫鱼备载其间,已极蔓引。彭年等又从而益之,宜为丁度之所议。潘耒
《序》乃以注文繁复为可贵,是将以韵书为类书也。著书各有体例,岂可以便於
剽剟,遂推为 善本哉?流传既久,存以备韵书之源流可矣。
△《集韵》·十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旧本题宋丁度等奉敕撰。前有《韵例》,称:“景祐四年,太常博士直史馆
宋祁、太常丞直史馆郑戩等建言:陈彭年、邱雍等所定《广韵》,多用旧文,繁
略失当。因诏祁、戩与国子监直讲贾昌朝、王洙同加修定。刑部郎中知制诰丁度、
礼部员外郎知制诰李淑为之典领。”晁公武《读书志》亦同。然考司马光《切韵
指掌图序》,称:“仁宗皇帝诏翰林学士丁公度、李公淑增崇韵学,自许叔重而
降凡数十家,总为《集韵》,而以贾公昌朝、王公洙为之属。治平四年,余得旨
继纂其职,书成上之,有诏颁焉。尝因讨究之暇,科别清浊为二十图”云云,则
此书奏於英宗时,非仁宗时,成於司马光之手,非尽出丁度等也。其书凡平声四
卷,上声、去声、入声各二卷,共五万三千五百二十五字。视《广韵》增二万七
千三百三十一字(案《广韵》凡二万六千一百九十四字,应增二万七千三百三十
一字,於数乃合。原本误以二万为一万,今改正)。熊忠《韵会举要》称:“旧
韵但作平声一、二、三、四,《集韵》乃改为上、下平。”今检其篇目,乃旧韵
作上、下平,此书改为平声一、二、三、四。忠之所言,殊为倒置。惟《广韵》
所注通用、独用,封演《见闻记》称为唐许敬宗定者,改并移易其旧部,则实自
此书始。《东斋纪事》称“景祐初,以崇政殿说书贾昌朝言,诏度等改定韵窄者
十三处,许令附近通用”,是其事也。今以《广韵》互校,平声并《殷》於《文》,
并《严》於《鉴》、《添》,并《凡》於《咸》、《衔》。上声并《隐》於《吻》。
去声并《废》於《队》、《代》,并《焮》於《问》。入声并《迄》於《物》,
并《业》於《叶》、《帖》,并《乏》于《洽》、《狎》。凡得九韵,不足十三。
然《广韵》平声《盐》、《添》、《咸》、《衔》、《严》、《凡》与入声《叶》、
《帖》、《洽》、《狎》、《业》、《乏》皆与本书部分相应,而与《集韵》互
异。惟上声并《俨》於《琰》、《忝》,并《范》於《豏》、《槛》,去声
并《酽》於《艳》、《 <木忝> 》、并《梵》於《陷》、《鉴》,皆与本书部分不应,
而乃与《集韵》相同。知此四韵亦《集韵》所并,而重刊《广韵》者误据《集韵》
以校之,遂移其旧第耳。其驳《广韵》注,凡姓望之出,广陈名系,既乖字训,
复类谱牒,诚为允协。至谓兼载他切,徒酿细文,因并删其字下之互注,则音义
俱别与义同音异之字难以遽明,殊为省所不当省。又韵主审音,不主辨体,乃篆
籀兼登,雅俗并列,重文复见,有类字书,亦为繁所不当繁。其於《广韵》,盖
亦互有得失。故至今二书并行,莫能偏废焉。
△《切韵指掌图》·二卷、《附检例》·一卷(永乐大典本)
宋司马光撰。其《检例》一卷则邵光祖所补正。光有《温公易说》,已著录。
光祖字宏道,自称洛邑人。其始末未详。考《江南通志·儒林传》,载元邵光祖
字宏道,吴人。研精经传,讲习垂三十年,通三经。所著有《尚书集义》。当即
其人。洛邑或其祖籍欤?据王行《后序》作於洪武二十三年,称其殁已数年,则
元之遗民,入明尚在者也。光书以三十六字母科别清浊,为二十图,首独韵,次
开合韵。每类之中,又以四等字多寡为次,故高为独韵之首,干官为开合韵之首。
旧有《检例》一卷,光祖以为全背图旨,断非光作,因自撰为检图之例,附於其
后。考光《自序》,实因《集韵》而成是图。光祖乃云《广韵》凡二万五千三百
字,其中有切韵者三千八百九十文,正取其三千一百三十定为二十图,馀七百六
十字应检而不在图者,则以在图同母同音之字备用而求其音。则是据《广韵》也。
然光祖据光之图以作例,则其例仍与图合。所注七百六十字之代字及字母,亦足
补原图所未备。光例既佚,即代以光祖之例,亦无不可矣。光书反切之法,据景
定癸亥董南一《序》云,递用则名音和,傍求则名类隔;同归一母则为双声,同
出一韵则为叠韵;同韵而分两切者谓之凭切,同音而分两韵者谓之凭韵;无字则
点窠以足之,谓之寄声,韵阙则引邻以寓之,谓之寄韵。所谓双声叠韵诸法,与
今世所传刘鉴《指南》诸门法并同。惟音和、类隔二门则大相悬绝。《检例》云:
“取同音、同母、同韵、同等,四者皆同,谓之音和。取唇重唇轻、舌头舌上、
齿头正齿三音中清浊同者,谓之类隔。”是音和统三十六母,类隔统唇、舌、齿
等二十六母也。刘鉴法则音和专以见、溪、群、疑为说,而又别立为一四音和、
四一音和两门。类隔专以端、知八母为说,又别出轻重、重轻、交互照精、精照
互用四门。似乎推而益密。然以两法互校,实不如原法之简该也。其“《广韵》
类隔,今更音和”一条,皆直以本母字出切,同等字取韵。取字於音和之理,至
为明了。独其辨来、日二母云“日字与泥、娘二字母下字相通”,辨匣、喻二字
母云“匣阙三四喻中觅,喻亏一二匣中穷”,即透切之法,一名野马跳涧者。其
法殊为牵强。又其法兼疑、泥、娘、明等十母,此独举日、泥、娘、匣、喻五母,
亦为不备。是则原法之疏,不可以立制者矣。等韵之说,自后汉与佛经俱来。然
《隋书》仅有十四音之说,而不明其例。华严四十二字母,亦自为梵音,不隶以
中国之字。《玉篇》后载神珙二图,《广韵》后列一图不著名氏,均粗举大纲,
不及缕举节目。其有成书传世者,惟光此书为最古。孙奕《示儿编》辨不字作逋
骨切,惟据光说。知宋人用为定韵之祖矣。第光《传家集》中,下至投壶、新格
之类,无不具载,惟不载此书,故传本久绝。今惟《永乐大典》尚有完本,谨详
为校正,俾复见於世。以著等韵之旧谱,其例不过如此。且以见立法之初,实因
《集韵》而有是书,非因是书而有《集韵》。凡后来纷纭轇轕,均好异者之
所为焉。
△《韵补》·五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宋吴棫撰。棫字才老。武夷徐蒇为是书序,称与蒇本同里,而其祖后家
同安。王明清《挥麈三录》则以为舒州人,疑明清误也。宣和六年第进士,召试
馆职,不就。绍兴中为太常丞,以为孟仁仲草表忤秦桧,出为泉州通判以终。蒇
《序》称所著有《书裨传》、《诗补音》、《论语指掌考异续解》、《楚辞释音》、
《韵补》凡五种。陈振孙《书录解题·诗类》、载棫《毛诗补音》十卷,注曰:
“棫又别有《韵补》一书,不专为《诗》作。”《小学类》载棫《韵补》五
卷,注曰:“棫又有《毛诗补音》一书,别见《诗类》。”今《补音》已亡,
惟此书存。自振孙谓朱子注《诗》用棫之说,朱彝尊作《经义考》未究此书仅
五卷,於《补音》十卷条下误注“存”字,世遂谓朱子所据即此书,莫敢异议。
考《诗集传》如《行露篇》二“家”字,一音“谷”,一音“各空反”;《驺虞
篇》二“虞”字,一音“牙”,一音“五红反”;《汉广篇》“广”音“古旷反”,
“泳”音“于诳反”;《绿衣篇》“风”音“孚愔反”之类,为此书所无者,不
可殚举。《兔罝篇》“仇”音“渠之反”,以与“达”叶。此书乃据《韩诗》
“逵”作“馗”音“渠尤反”,以与“仇”叶。显相背者亦不一。又《朱子语录》
称棫音务为蒙,音严为壮。此书有“务”而无“严”。周密《齐东野语》称朱
子用棫之说,以艰音巾,替音天。此书有艰而无替。则朱子所据,非此书明甚。
盖棫音《诗》、音《楚辞》,皆据其本文,推求古读,尚能互相比较,粗得大
凡。故朱子有取焉。此书则泛取旁搜,无所持择,所引书五十种中,下逮 欧阳修、
苏轼、苏辙诸作,与张商英之伪《三坟》,旁及《黄庭经》、《道藏》诸歌,故
参错冗杂,漫无体例。至於韵部之《上平》注:“《文》、《殷》、《元》、
《魂》、《痕》通《真》,《寒》、《桓》、《删》、《山》通《先》。”《下
平》忽注:“《侵》通《真》,《覃》、《谈》、《咸》、《衔》通《删》,
《盐》、《沾》、《严》、《凡》通《先》。”《上声》又注:“《梗》、《耿》、
《静》、《迥》、《拯》等六韵通《轸》。《寝》亦通《轸》。《感》、《敢》、
《琰》、《忝》、《豏》、《槛》、《俨》、《范》通《铣》。”《去声》
又注:“《问》、《焮》通《震》,而《愿》、《慁》、《恨》自为一部。《谏》、
《襇》通《霰》,而《翰》、《换》自为一部。《勘》、《阚》、通《翰》,
《艳》、《 <木忝> 》、《敛》通《霰》,《陷》、《览》、《梵》通《谏》,割为
三部。”《入声》又注:“《勿》、《迄》、《职》、《德》、《缉》通《质》,
为一部。《曷》、《末》、《黠》、《戛》、《屑》、《薛》、《叶》、《帖》、
《业》、《乏》通《月》,为一部。”颠倒错乱,皆亘古所无之臆说。世儒不察,
乃执此书以诬朱子,其傎殊甚。然自宋以来,著一书以明古音者,实自棫始,
而程迥之《音式》继之。迥书以三声通用,双声互转为说, 所见较棫差的,今
已不传。棫书虽牴牾百端,而后来言古音者皆从此而推阐加密,故辟其谬而仍
存之,以不没筚路蓝缕之功焉。
△《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五卷、《附贡举条式》·一卷(兵部侍郎纪昀
家藏本)
《礼部韵略》,旧本不题撰人。晁公武《读书志》云“丁度撰”。今考所并
旧韵十三部,与度所作《集韵》合,当出度手。其《上平声·三十六桓》作“欢”,
则南宋重刊所改。观卷首载郭守正《重修条例》,称绍兴本尚作“桓”,是其证
也。考曾慥《类说》引《古今词话》曰:“真宗朝试《天德清明赋》,有闽士
破题云:‘天道如何,仰之弥高。’会试官亦闽人,遂中选。”是宋初程试,用
韵尚漫无章程。自景祐以后,敕撰此书,始著为令式,迄南宋之末不改。然收字
颇狭,如《欢韵》漏“判”字、《添韵》漏“大”字之类,尝为俞文豹《吹剑录》
所议。故元祐中博士孙谔,绍兴中朝散大夫黄积厚、福州进士黄启宗,淳熙中吴
县主簿张贵谟,嘉定中嘉定府教授吴桂,皆屡请增收。而杨伯岩亦作《九经补韵》
以拾其遗。然每有陈奏,必下国子监看详,再三审定,而后附刊韵末。其间或有
未允者,如黄启宗所增“跻一作齐”,“鳏一作矜”之类,赵彦卫《云麓漫钞》
尚驳诘之。盖既经廷评,又经公论,故较他韵书特为谨严。然当时官本已不可见,
其传於今者题曰《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每字之下皆列官注於前,其所附互注
则题一“释”字别之。凡有二本。一本为康熙丙戌曹寅所刻,冠以余文焴所作
欧阳德隆《 押韵释疑序》一篇、郭守正《重修序》一篇、《重修条例》十则、淳
熙《文书式》一道。考守正所重修者名《紫云韵》,今尚有传本,已别著录。则
此本非守正书。又守正《条例》称德隆注痀偻、其挒之辨,似失之拘。今
此本无此注,则亦非德隆书。观守正《序》称书肆版行,漫者凡几,一漫则一新,
必增数注释,易一标题。然则当日《韵略》非一本,此不知谁氏所刻,而仍冠以
旧《序》及《条例》。其《条例》与书不相应,而淳熙《文书式》中乃有理宗御
名,是则移掇添补之明证也。一本为常熟钱孙保家影抄宋刻。前五卷与曹本同,
但首无《序》文、《条例》,而末附《贡举条式》一卷,凡五十三页。所载上起
元祐五年,下至绍熙五年,凡一切增删韵字、庙讳、祧讳、书写试卷格式以及考
校章程,无不具载,多史志之所未备,犹可考见一代典制。视曹本特为精善。惟
每卷之末各以当时避讳不收之字附录一页,据《跋》乃孙保所加,非原书所有。
今削去不载,以存其旧。至曹寅所刻不完之本则附见於此,不别著录焉。
△《增修互注礼部韵略》·五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宋毛晃增注,其子居正校勘重增。诸家所称《增韵》,即此书也。晃尝作
《禹贡指南》,居正尝作《六经正误》,皆别著录。是书因《礼部韵略》收字太
狭,乃蒐采典籍,依韵增附。又《韵略》之例,凡字有别体别音者,皆以墨阑圈
其四围,亦往往舛漏。晃并为釐定,於音义字画之误,皆一一辨证。凡增二千六
百五十五字,增圈一千六百九十一字,订正四百八十五字。居正续拾所遗,复增
一千四百二字。各标总数於每卷之末,而每字之下又皆分注。其曰“增入”、曰
“今圈”、曰“今正”者,皆晃所加。曰重增者,皆居正所加。其辨论考证之语,
则各署名以别之。父子相继以成一书,用力颇为勤挚。其每字叠收重文,用《集
韵》之例。每字别出重音,用《广韵》之例。然不知古今文字之别,又不知古今
声韵之殊。如《东部》“通”字纽下据《汉乐府》增一“桐”字,是以假借为本
文;“同”字纽下据《豳风》增一“重”字,是以省文为正体;又如《先部》
“先”字纽下据《汉乐府》增一“西”字,是以古音入律诗;“烟”字纽下据杜
预《左传注》增一“殷”字,是以借声为本读:皆所谓引汉律断唐狱者,不古不
今,殊难依据。较欧阳德隆互注之本,殆不止上、下床之别。特其辨正训诂,考
正点画,亦颇有资於小学。故后来字书韵书、多所徵引,而《洪武正韵》之注据
是书者尤多焉。录而存之,亦足以备简择也。明代刊版,颇多讹舛。此本凡宋代
年号皆空一格,犹存旧式,末题“太岁丙辰仲夏秀岩山堂重刊”。盖理宗宝祐四
年蜀中所刻,视近本特为精善云。
△《增修校正押韵释疑》·五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押韵释疑》,宋绍定庚寅庐陵进士欧阳德隆撰,景定甲子郭守正增修。守
正字正己,自号紫云山民。《永乐大典》所引《紫云韵》,即此书也。初,德隆
以《礼部韵略》有字同义异、义同字异者,与其友易有开因监本各为互注,以便
程试之用。辰阳袁文焴为之序。后书肆屡为刊刻,多所窜乱。守正因取德隆之
书,参以诸本,为删削增益各十馀条,以成此书。前载文焴《序》,次守正
《自序》,次《重修条例》,次《绍兴新制》,次《韵字沿革》,次《前代名姓
有无音释之疑》,次《韵略音释与经史子音释异同之疑》,次《韵略字义与经史
子字义异同之疑》,次《经史子训释音义异同之疑》,次《本韵字异义异经史子
合而一之之疑》,次《两韵字同义异而无通押明文者》,次《出处连文两音之疑》,
次《押韵经前史后之疑》,次《经史用古字今字之疑》,次《有司去取之疑》,
次《世俗相传之误》,次《赋家用韵之疑》,次《疑字》,次《字同义异》,次
《正误》,次《俗字》,皆列卷首。其每字之下,先列监注,次列补释,次列他
韵他纽互见之字,详其音义点画之同异,而辨其可以重押通用与否。多引当时程
试诗赋、某年某人某篇曾押用某字、考官看详故事以证之。每韵之末,列绍兴中
黄启宗、淳熙中张贵谟等奏添之字。或常用之字而官韵不收者,如“帡幪”之
“幪”诸字,则注曰“官韵不收,宜知”。考证颇为详密。但孰为德隆原注,孰
为守正之所加,不复分别,未免体例混淆耳。别本《礼部韵略》注文甚简,与此
不同,而亦载文焴守正二《序》及《重修条例》十则。然其书与《条例》绝不
相应,疑本佚其原《序》,而后人移掇此书以补之也。别本首载淳熙《文书式》
数条,列当时避讳之例甚详,此本无之。然如“庆元中议宏字、殷字已祧不讳,
可押韵,不可命题”、“绍兴中指挥以威字代桓字,如齐威、鲁威之类可用,不
可押”、“丁丑福州补试士人押齐威字见黜”诸条。又较淳熙诸式为详备。名曰
《释疑》,可谓不忝其名矣。其书久无刊版,此本犹从宋椠钞出。曹寅所刻别本
《序》中阙六字,《条例》中阙二字,此本皆完。知寅未见此本也。
△《九经补韵》·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宋杨伯岩撰。伯岩字彦思,号泳斋,自称代郡人。然南宋时代郡已属金,盖
署郡望也。淳祐间以工部郎守衢州。周密《云烟过眼录》载伯岩家所见古器,列
高克恭、胡泳之后,似入元尚在矣,宋《礼部韵略》,自景祐中丁度修定颁行,
与《九经》同列学官,莫敢出入。其有增加之字,必奏请详定而后入。然所载续
降六十三字、补遗六十一字,犹各於字xia 6*注明。其音义勿顺及丧制所出者,仍不
得奏请入韵。故校以《广韵》、《集韵》,所遗之字颇多。伯岩是书,盖因官韵
漏略,拟摭《九经》之字以补之。《周易》、《尚书》各一字、《毛诗》六字、
《周礼》、《礼记》各三十一字、《左传》五字、《公羊传》、《孟子》各二字,
凡七十九字。各注合添入某韵内或某字下,又附载音义弗顺、丧制所出者八十八
字。盖当时於丧制一条,拘忌过甚。如《檀弓》“何居”之“居”本为语词,亦
以为涉於凶事,不敢入韵,故附载之。然《自序》称非敢上於官以求增补,则并
所列应补之字亦未行用也。其书考据经义,精确者颇多。惟其中如《周礼·司尊
彝》“修爵”之“修”音“涤”,《礼记·聘义》“孚尹”之“孚”音“浮”之
类,乃古字假借,不可施於今韵。又如《诗·泮水》之“黮”字、《周礼·占人》
之“篡”字、《公羊传·成五年》之“氵不”字,乃重文别体,与韵无关。一概
拟补,未免少失断限耳。
△《五音集韵》·十五卷(内府藏本)
金韩道昭撰。道昭字伯晖,真定松水人。世称以等韵颠倒字纽始於元熊忠
《韵会举要》,然是书以三十六母各分四等排比诸字之先后,已在其前。所收之
字,大抵以《广韵》为蓝本,而增入之字则以《集韵》为蓝本。考《广韵》卷首
云:“凡二万六千一百九十四言。”《集韵·条例》云:“凡五万三千五百二十
五言,新增二万七千三百三十一言。”是书亦云“凡五万三千五百二十五言,新
增二万七千三百三十言”。合计其数,较《集韵》仅少一字,殆传写偶脱。《广
韵》注十九万一千六百九十二字,是书云“注三十三万五千八百四十言,新增十
四万四千一百四十八言”。其增多之数,则适相符合。是其依据二书,足为明证。
又《广韵》注独用、同用,实仍唐人之旧,封演《闻见记》言许敬宗奏定者是也。
终唐之世,下迄宋景祐四年,功令之所遵用,未尝或改。及丁度编定《集韵》,
始因贾昌朝请改并窄韵十有三处。合《广韵》各本,《俨》移《豏》、《槛》
之前,《酽》移《陷》、《鉴》之前,独用、同用之注,如通《殷》於《文》,
通《隐》於《吻》,皆因《集韵》颁行后窜改致舛。是书改二百六韵为百六十,
而并《忝》於《琰》、并《槛》於《豏》、并《俨》於《范》、并《 <木忝> 》
於《艳》、并《鉴》於《陷》、并《酽》於《梵》。足证《广韵》原本上、去声
末六韵之通为二,与平声、入声不殊。其馀如《废》不与《队》、《代》通,
《殷》、《隐》、《焮》、《迄》不与《文》、《吻》、《问》、《物》通,尚
仍《唐韵》之旧,未尝与《集韵》错互。故十三处犁然可考,尤足订重刊《广韵》
之讹。其等韵之学亦深究要渺。虽用以颠倒音纽,有乖古例,然较诸不知而妄作
者,则尚有间矣。
△《古今韵会举要》·三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元熊忠撰。忠字子中,昭武人。案杨慎《丹铅录》谓蜀孟昶有《书林韵会》,
元黄公绍举其大要而成书,故以为名。然此书以《礼部韵略》为主,而佐以毛晃、
刘渊所增并,与孟昶书实不相关。旧本《凡例》首题“黄公绍编缉,熊忠举要”,
而第一条即云“今以《韵会》补收阙遗,增添注释”。是《韵会》别为一书明矣。
其前载刘辰翁《韵会序》,正如《广韵》之首载陆法言、孙愐《序》耳,亦不
得指《举要》为公绍作也。自金韩道昭《五音集韵》始以七音、四等、三十六母
颠倒唐宋之字纽,而韵书一变。南宋刘渊《淳祐壬子新刊礼部韵略》始合并通用
之部分,而韵书又一变。忠此书字纽遵韩氏法,部分从刘氏例,兼二家所变而用
之,而韵书旧第,至是尽变无遗。其《字母通考》之首,拾李涪之馀论,力排江
左吴音。《洪武正韵》之卤莽,此已胚其兆矣。又其中今韵、古韵漫无分别,如
《东韵》收“窗”字、《先韵》收“西”字之类,虽旧典有徵,而施行颇骇。子
注文繁例杂,亦病榛芜。惟其援引浩博,足资考证。而一字一句,必举所本,无
臆断伪撰之处。较后来明人韵谱,则尚有典型焉。
△《四声等子》·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钱曾《读书敏求记》谓即刘鉴所作之《切韵指南》,曾一经
翻刻,特易其名。今以二书校之,若辨音和、类隔、广通、局狭、内外转摄振救、
正音凭切、寄韵凭切、喻下凭切、日寄凭切及双声叠韵之例,虽全具於《指南》、
《门法玉钥匙》内。然词义详略显晦,迥然不侔。至内摄之《通》、《止》、
《遇》、《果》、《宕》、《曾》、《流》、《深》,外摄之《江》、《蟹》、
《臻》、《山》、《效》、《假》、《梗》、《咸》十六摄图,虽亦与《指南》
同。然此书《曾摄》作内八,而《指南》作内六;《流摄》此书作内六,而《指
南》作内七;《深摄》此书作内七,《指南》作内八:皆小有不同。至以《江摄》
外一附《宕摄》内五下、《梗摄》外七附《曾摄》内六下,与《指南》之各自为
图,则为例迥殊。虽《指南》、《假摄》外六附《果摄》内四之下,亦间并二摄。
然《假摄》统《歌》、《麻》二韵,《歌》、《麻》本通,故《假》得附《果》。
若此书之以《江》附《宕》,则不知《江》谐《东》、《冬》,不通《阳》、
《唐》,以《梗》附《曾》,则又误通《庚》、《蒸》为一韵,似不出於一手矣。
又此书《七音纲目》,以帮、滂、并、明、非、敷、奉、微之唇音为宫,影、晓、
匣、喻之喉音为羽,颇变《玉篇》五音之旧。《指南》《五音诀》具在,未尝以
唇为宫,以喉为羽,亦不得混为一书。《切韵指南》卷首有后至元丙子熊ze 6*
《序》,称古有《四声等子》,为传流之正宗。然而中间分析,尚有未明。关西
刘士明著书曰《经史正音切韵指南》,则刘鉴之《指南》十六摄图,乃因此书而
革其《宕摄》附《江》、《曾摄》附《梗》之误,此书实非鉴作也。以字学中论
等韵者,司马光《指掌图》外,惟此书颇古,故并录存之,以备一家之学焉。
△《经史正音切韵指南》·一卷(浙江江启淑家藏本)
元刘鉴撰。鉴字士明,自署 关中人。关中地广,不知隶籍何郡县也。《切韵》
必宗《等子》,司马光作《指掌图》,等韵之法於是始详。鉴作是书,即以《指
掌图》为粉本,而参用《四声等子》,增以格子门法,於出切、行韵、取字,乃
始分明。故学者便之。至於开合二十四摄、内外八转及通广、侷狭之异,则鉴
皆略而不言。殆立法之初,已多挂碍纠纷,故姑置之耶?然言等韵者,至今多称
《切韵指南》。今姑录之,用备彼法沿革之由。原本末附明释真空《直指玉钥匙》
一卷,验之即真空《编韵贯珠集》中之第一门、第二门,不知何人割裂其文,缀
於此书之后。又附《若愚直指法门》一卷,词指拙涩,与《贯珠集》相等,亦无
可采。今并删不录焉。
△《洪武正韵》·十六卷(江苏周厚堉家藏本)
明洪武中奉敕撰。时预纂修者为翰林侍讲学士乐韶凤、宋濂、待制王僎、
修撰李淑允、编修朱右、赵埙、朱廉、典簿瞿庄、邹孟达、典籍孙蕡、答禄与权,
预评定者为左御史大夫汪广洋、右御史大夫陈宁、御史中丞刘基、湖广行省参知
政事陶凯。书成於洪武八年,濂奉敕为之序。大旨斥沈约为吴音,一以中原之韵
更正其失。并平、上、去三声各为二十二部,入声为十部。於是古来相传之二百
六部,并为七十有六。其注释一以毛晃《增韵》为稿本,而稍以他书损益之。盖
历代韵书,自是而一大变。考《隋志》载沈约《四声》一卷,《新、旧唐书》皆
不著录,是其书至唐已佚。陆法言《切韵序》作於隋文帝仁寿元年,而其著书则
在开皇初。所述韵书,惟有吕静、夏侯该、阳休之、周思言、李季节、杜台卿六
家,绝不及约。是其书隋时已不行於北方。今以约集诗赋考之上、下平五十七部
之中,以《东》、《冬》、《锺》三部通,《鱼》、《虞》、《模》三部通,
《庚》、《耕》、《清》、《青》四部通,《蒸部》、《登部》各独用,与今韵
分合皆殊。此十二部之仄韵,亦皆相应。他如《八咏》诗押“苇”字入《微韵》,
与《经典释文》陈谢峤读合。《梁大壮舞歌》押“震”字入《真韵》,与《汉书
·叙传》合。《早发定山》诗押“山”字入《先韵》,《君子有所思行》押“轩”
字入《先韵》,与梁武帝、江淹诗合。《冠子祝文》押“化”字入《麻韵》,与
《后汉书·冯衍传》合。与今韵收字亦颇异。濂《序》乃以陆法言以来之韵指为
沈约,其谬殊甚。法言《切韵序》又曰:“昔开皇初,有仪同刘臻等八人,同诣
法言门宿,论及 音韵。以今声调既自有别,诸家取捨亦复不同。吴楚则时伤轻
浅,燕赵则多伤重浊。秦陇则去声为入,梁益则平声似去。江东取韵,与河北复
殊。因论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欲更捃选精切,除削疏缓,萧、颜多所决定。魏
著作谓法言曰:‘向来论难,疑处悉尽,我辈数人,定则定矣。’法言即烛下握
笔略记纲记。”今《广韵》之首,列同定八人姓名,曰刘臻、颜之推、魏渊、卢
思道、李若、萧该、辛德源、薛道衡,则非惟韵不定於吴人,且《序》中“江左
取韵”诸语,已深斥吴音之失,安得复指为吴音?至唐李涪,不加深考,所作
《刊误》,横肆讥评,其诬实甚。濂在明初,号为宿学,不应沿讹踵谬至此。盖
明太祖既欲重造此书,以更古法,如不诬古人以罪,则改之无名。濂亦曲学阿世,
强为舞文耳。然源流本末,古籍昭然,天下后世何可尽掩其目乎?观《广韵·平
声·三锺部》“恭”字xia 6*注曰:“陆以恭、蜙、纵等入《冬韵》,非也。”盖
一纽之失,古人业已改定。又《上声·二肿部》“湩”字xia 6*注曰:“冬字上声。”
盖《冬部》上声惟此一字,不能立部,附入《肿部》之中,亦必注明,不使相乱。
古人分析不苟,至於如此。濂乃以私臆妄改,悍然不顾,不亦傎乎!李东阳
《怀麓堂诗话》曰:“国初顾禄为宫词,有以为言者,朝廷欲治之。及观其诗集,
乃用《洪武正韵》,遂释之。”此书初出,亟欲行之故也。然终明之世,竟不能
行於天下,则是非之心,终有所不可夺也。又周宾所《识小编》曰“洪武二十三
年,《正韵》颁行已久,上以字义音切,尚多未当,命词臣再校之。学士刘三吾
言:前后韵书惟元国子监生孙吾与所纂《韵会定正》,音韵归一,应可流传。遂
以其书进。上览而善之,更名《洪武通韵》,命刊行焉。今其书不传”云云,是
太祖亦心知其未善矣。其书本不足录,以其为有明一代同文之治,削而不载,则
韵学之沿革不备。犹之记前代典制者,虽其法极为不善,亦必录诸史册,固不能
泯灭其迹,使后世无考耳。
△《古音丛目》·五卷、《古音猎要》·五卷、《古音馀》·五卷、《古音
附录》·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杨慎撰。慎有《檀弓丛训》,已著录。是四书虽各为卷帙,而核其体例,
实本一书。特以陆续而成,不及待其完备,每得数卷,即出问世,故标目各别耳。
观其《古音猎要》《东》、《冬》二韵共标“鞠朋众务调萝窗诵双明萌用江”十
三字,与《古音丛目》《东》、《冬》二韵所标者全复,与《古音馀》《东》、
《冬》二韵所标亦复五字。是即随所记忆,触手成编,参差互出,未归画一之明
证矣。其书皆仿吴棫《韵补》之例,以今韵分部,而以古音之相协者分隶之。
然条理多不精密。如《周易·涣》liu 6*四“涣有丘,匪夷所思”,“丘”与“思”
为韵。《无妄》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灾”古
音菑,“牛”古音尼,与“灾”为韵。《系辞》“乾以易知,坤以简能”,“能”
古音“奴来反”,与“知”为韵。慎於《古音丛目》支韵内“丘”字下但注云:
“《诗》。”“牛”字下但注云:“《楚词》。”能字下则并不注出典。又《系
辞》:“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慎於《古音丛目》《五歌》韵内知“宜”字之
为“牛何切”,xia 6*注云:“《易》:神而化之。”为“毁禾切”,则但注云:
“见《楚词》。”又《易·彖传》“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
“妇”与“子”及“弟”字为韵。慎於《古音丛·四纸韵》内“妇”字下,但引
《西京赋》作“房诡切”。《丰》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蔀”古音
“蒲五切”,“斗”古音“滴主切”,故九四“蔀、斗”二字与“主”为韵。又
《系辞传》:“无有师保,如临父母。”“母”字与上“度、惧、故”为韵。慎
於《古音丛目·语麌韵》内“斗”字下但注云:“《毛诗》”。“母”字下
但注云:“《易林》。”凡此皆不求其本,随意捃摭。又古音皆其本读,非可随
意谐声,辗转分隶。如江韵之“江、窗、双、控”四字,《古音猎要》皆收入
《冬韵》是也。而《古音丛目》又以《东韵》之“红”、《冬韵》之“封”、
“龙”三字收入《江韵》。考《易·说卦传》:“震为雷、为龙。”虞翻、干宝
并作“駹”。《周礼·巾车》:“革路龙勒。”《注》:“駹也。駹车故
书作龙车。”《犬人》:“凡几珥沈辜用駹可也。”《注》:“故书作龙。”
则“駹”本音龙,以在《东韵》为本音,不容改“龙”以叶“駹”。“封”
与“邦”通,“邦”之古音谐丰声。“红”与“江”通,“江”之古音谐工声。
亦以《东》、《冬》为本韵,不得改封、红以入江也。盖慎博洽过陈第,而洞晓
古音之根柢则不及之。故蒐辑秦汉古书,颇为该备,而置之不得其所,遂往往舛
漏牴牾。以其援据繁富,究非明人空疏者所及,故仍录其书,以备节取焉。
△《古音略例》·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杨慎撰。是书取《易》、《诗》、《礼记》、《楚词》、《老》、《庄》、
《荀》、《管》诸子有韵之词,标为《略例》。若《易例》“日昃之离”,“离”
音罗,与“歌”、“嗟”为韵:“三岁不觌”。“觌”音“徒谷切”,与“木”、
“谷”为韵。“并受其福”,“福”音偪,与“食”、“汲”为韵;“吾与尔靡
之”,靡音磨,与“和”为韵;颇与古音相合。他如“嘒彼小星,维参与昴”,
旧叶“力求切”,慎据《史记·天官书》徐邈音“昴”为“旄”,下文“抱衾与
裯”之“裯”音调,“寔命不犹”之“犹”音“摇”。今考郭璞注《方言》:
“裯,丁牢反。”《檀弓》:“咏斯犹。”郑《注》:“犹当作摇。”则二音实
有所据。慎又谓:“吴棫於《诗》‘棘心夭夭,母氏劬劳’,‘劳’必叶音僚;
‘我思肥泉,兹之永叹’,‘叹’必叶他涓切;‘出自北门,忧心殷殷’,‘门’
必叶眉贫切;‘四牡有骄,朱幩镳镳镳’,‘骄’必叶音高。不思古韵宽缓,
如字读自可叶,何必劳唇齿,费简册。”其论亦颇为得要。至如《老子》“朝甚
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资财有馀。是谓盗夸”,慎据
《韩非·解老篇》改“夸”为“竽”,谓“竽”方与“馀”字叶,柳子厚诗仍押
“盗夸”均误。今考《说文》,“夸”从大,于声,则“夸”之本音不作“枯瓜
切”明矣。故《楚词·大招》:“朱唇皓齿,嫭以姱只。比德好闲,习以都只。”
《集韵》:“姱或作夸。”又《吴都赋》:“列寺七里,侠栋杨路。屯营栉比,
廨署棋布。横塘查下,邑屋隆夸。长干延属,飞甍舛互。”是“夸”与“馀”为
韵,正得古音,而慎反斥之,殊为失考。又《易》:“《晋》,昼也。《明夷》。
诛也。”慎谓古“诛”字亦有“之由切”,与“昼”为韵。孙奕改“诛”为“昧”,
“昧”叶音幕,殊误。今考《周礼·甸祝》“禂牲禂马”亦如之。郑读“
禂”为“诛”,则慎说似有所据。但“昼”字古音读如“注”。张衡《西京赋》:
“徼道外周,千庐内附。卫尉八屯,警夜巡昼。”又《易林·井之复》“昼”与
“据”为韵,《井之涣》“昼”与“故”为韵。《涣之蛊》“昼”与“惧”为韵。
则古韵“昼”不作“涉救切”可知,何得舍其本音而反取诛之别音为叶。他若
《庄子》“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慎读“诛”为“之由切”,而不知“侯”
之古音胡,正与“诛”为韵。又《易林》:“蜘蛛之务,不如蚕之緰。”慎读
“务”为“蝥”、“緰”为“钩”。不知“緰”古音“俞”,正与“务”为
韵。盖其文由掇拾而成,故其说或离或合,不及后来顾炎武、江永诸人能本末融
贯也。
△《转注古音略》·五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杨慎撰。是书前有《自序》,大旨谓《毛诗》、《楚词》有叶韵,其实不
越《保氏》转注之法。《易经疏》云“贲有七音”,始发其例。宋吴才老作《韵
补》,始有成编。学者知叶韵自叶韵,转注自转注,是犹知二五而不知十也。考
叶韵之说始於沈重《毛诗音义》(见《经典释文》)。后颜师古注《汉书》,李
善注《文选》,并袭用之。后人之称叶韵,自此而误,然与六书之转注则渺不相
涉。慎书仍用叶韵之说,而移易其名於转注,是朝三暮四改为朝四暮三也。如
《四江》之“釭”字,《说文》云:“从金,工声。”“{窗心}”字,《说文》
云:“从穴, 声。”则“釭”读“工”,“{窗心}”读“ ”,皆其本音,无
所谓转,亦安所用其注乎?姑即就慎书论之,所注转音,亦多舛误。如《二冬》
之“龙”字,引《周礼》“龙勒杂色”,谓当转入《三江》。不知《玉人》“上
公用龙”,郑司农云“龙当为尨”;而《左传》“狐裘尨茸”,即《诗》之“狐
裘蒙戎”。则尨当从龙转,龙不当作“莫江反”也。又如《蒸韵》之《朋》字,
慎引《逸诗》“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谓当转入《一东》。
不知“弓”古音“肱”,有《小戎》、《采绿》、《閟宫》及《楚词·九歌》诸
条可证。则“弓”当从“朋”转,“朋”不当读为“蓬”也。如此之类,皆昧於
古音之本。以其引证颇博,亦有足供考证者,故顾炎武作《唐韵正》犹有取焉。
△《毛诗古音考》·四卷(福建巡抚采进本)
明陈第撰。第有《伏羲图赞》,已著录。言古韵者自吴棫。然《韵补》一
书,庞杂割裂,谬种流传,古韵乃以益乱。国朝顾炎武作《诗本音》,江永作
《古韵标准》,以经证经,始廓清妄论。而开除先路,则此书实为首功。大旨以
为古人之音,原与今异。凡今所称叶韵,皆即古人之本音,非随意改读,辗转牵
就。如“母”必读“米”,“马”必读“姥”,“京”必读“疆”,“福”必读
“偪”之类,历考诸篇,悉截然不紊。又《左》、《国》、《易象》、《离骚》、
《楚词》、秦碑、汉赋以至上古歌谣、箴铭、颂赞,往往多与《诗》合,可以互
证。於是排比经文,参以群籍,定为本证、旁证二条。本证者,《诗》自相证,
以探古音之源。旁证者,他经所载以及秦汉以下去《风》、《雅》未远者,以竟
古音之委。钩稽参验,本末秩然。其用力可谓笃至。虽其中如“素”音为苏之类,
不知古无四声,不必又分平仄;“家”又音歌,“华”又音和之类,不知为汉魏
以下之转韵,不可以通三百篇:皆为未密。然所列四百四十四字,言必有徵,典
必探本。视他家执今韵部分,妄以通转古音者,相去盖万万矣。初,第作此书,
自焦竑以外,无人能通其说,故刊版旋佚。此本及《屈宋古音义》皆建宁徐时作
购得旧刻,复为刊传。虽卷帙无多,然欲求古韵之津梁,舍是无由也。
△《屈宋古音义》·三卷(福建巡抚采进本)
明陈第撰。第既撰《毛诗古音考》,复以《楚辞》去风人未远,亦古音之遗,
乃取屈原所著《离骚》等二十五篇,除其《天问》一篇,得二十四篇。又取宋玉
《九辩》九篇、《招魂》一篇,益以《文选》所载《高唐赋》、《神女赋》、
《风赋》、《登徒子好色赋》四篇,得十四篇。共三十八篇。其中韵与今殊者二
百三十四字,各推其本音,与《毛诗古音考》互相发明。惟每字列本证,其旁证
则间附字下,不另为条。体例小异,以前书已明故也。书本一卷。其后二卷则举
三十八篇各为笺注,而音仍分见诸句下。盖以参考古音,因及训诂,遂附录其后,
兼以“音义”为名。实则卷帙相连,非别为一书。故不析置集部,仍与《毛诗古
音考》同入《小学类》焉。
△《钦定音韵阐微》·十八卷
康熙五十四年奉敕撰,雍正四年告成。世宗宪皇帝御制《序》文,具述圣祖
仁皇帝指授编纂之旨,刊刻颁行。自汉明帝时西域切韵之学与佛经同入中国,所
谓以十四音贯一切字是也。然其书不行於世。至汉、魏之间,孙炎创为翻切。齐
梁之际,王融乃赋双声。等韵渐萌,实暗合其遗法。迨神珙以后,其学大行。传
於今者有司马光《指掌国》、郑樵《七音略》、无名氏《四声等子》、刘鉴《切
韵指南》。条例日密,而格碍亦日多。惟我图书十二字头,用合声相切,缓读则
为二字,急读则为一音,悉本乎人声之自然。证以《左传》之丁宁为钲、句渎为
穀,《国语》之勃鞮为披,《战国策》之勃苏为胥,於三代古法,亦复相协。是
以特诏儒臣,以斯立准。首列韵谱,定四等之轻重。每部皆从今韵之目,而附载
《广韵》之子部,以存旧制,因以考其当合当分。其字以三十六母为次,用韩道
昭《五音集韵》、熊忠《韵会举要》之例。字下之音则备载诸家之异同,协者从
之,不有心以立异;不协者改用合声,亦不迁就以求同。大抵以上字定母,皆取
於《支》、《微》、《鱼》、《虞》、《歌》、《麻》数韵。以此数韵能生诸音,
即国书之第一部也。以下字定韵,清声皆取於影母,浊声皆取於喻母。以此二母
乃本韵之喉音,凡音皆出於喉而收於喉也。其或有音无字者,则借他韵、他母之
字相近者代之。有今用、协用、借用三例,使宛转互求,委曲旁证,亦即汉儒训
诂某读如某、某音近某之意。惟辨别毫芒,巧於 比拟,非古人所及耳。自有韵书
以来,无更捷径於此法者,亦更无精密於此书者矣。
△《钦定同文韵统》·六卷
乾隆十五年奉敕撰。以西番字母参考 天竺字母,贯合其异同,而各以汉字译
其音。首为《天竺字母谱》。凡音韵十六字,翻切三十四字。次为《天竺音韵翻
切配合十二谱》。以字母、音韵十六字,翻切三十四字,错综相配,成一千二百
一十二字。次为《西番字母配合十四谱》。其字母凡三十。天竺所有者二十四,
天竺所无、西番所有者六。除与天竺同者所生之字亦同外,其六母所生之字凡四
百三十有四。盖佛经诸咒皆天竺之音,惟佛号地名多用西番之语,故别出以备用
也。次为《天竺西番阴 阳字二谱》。各分阴字、阳字、可阴可阳字、可阳可阴字
四例。次《大藏字母同异谱》。以钦定天竺字母为经,而以僧伽波罗等十二家所
译字母为纬,以互证其分合增减。次为《华梵字母合璧谱》。则中西诸音、新旧
诸法,一一条贯,集厥大成焉。其西域有是音、中国无是字者,悉以合声之法取
之。二合者即以二字并书,三合者即以三字并书。前有发声、后有馀声者,即以
其字叠书。其中音有轻重者,则重者大书,轻者细书,并详注反切及喉、牙、齿、
唇、舌诸音於下。皆辩别分寸,穷极毫芒。考声韵之学,肇於西域,自汉明帝时
与佛书同入中国。以文字互异,故中国不行。其缘起仅见诸《隋书·经籍志》。
所谓十四声贯一切字者,其法已不可详。晋太始初,沙门竺昙摩罗察译《光赞般
若经》,始传四十一字母。其后诸僧所译,互有异同,然皆自行於彼教。唐贞观
中,吐蕃宰相阿努始以西番字译天竺五十字母,亦自行於彼土。自沙门神珙作
《四声五音九弄反纽图》,收於《大广益会玉篇》之末,始流入儒书。自郑樵得
西域僧《七音韵鉴》,始大行於中国。然西域之音无穷,而中国之字有数,其有
音而无字者十之六、七。等韵诸图或记以虚圈,或竟为空格,使人自其上下 左右
连类排比而求之,非心悟者弗能得也。故郑樵《六书略》谓华有二合之音,无二
合之字。梵有二合、三合、四合之音,亦有其字。因举娑缚之二合、啰驮曩之三
合、悉底哩野之四合为证。沈括《梦溪笔谈》亦谓梵语萨嚩诃三字,合言之即
《楚词》之“些”字。然括无成书,樵所作《七音略》,於无字之音仍为空格,
岂非知其法而不充其类哉?我皇上天声遐播,绀园龙象,慕德东来。梵筴呗音,
得诸亲译,既能不失其真,至编校此书,又以国书十二字头之法补所未备。而发
凡起例,更屡经圣裁改定而后成。故古所重译而不通者,今一展卷而心契。声闻
韵通,歌颂同文之盛,真亘古之所无矣。
△《钦定叶韵汇辑》·五十八卷
乾隆十五年奉敕撰。字数、部分皆仍《佩文诗韵》。惟以今韵之离合,别古
韵之异同。如《江韵》独用则一韵为一部,《东》、《冬》两韵同用则两韵为一
部,《支》、《微》、《齐》三韵同用则三韵为一部是也。每部皆附叶韵,略如
吴棫《韵补》。惟《韵补》於今韵每部各载叶韵。此则一部独用者附本部末,
诸部同用者即总附诸部末。如“蒙”字叶“莫邦切”,则独附《江部》后。“江”
字叶“户公切”,则总附《东》、《冬》二部后。“鱼”字叶“鱼羁切”,则总
附《支》、《微》、《齐》三部后是也。夫古今声音之递变,亦如大小篆、隶、
八分之递变,或相因,或迥不相近。以迥不相近之音施於歌咏,於古虽有徵,而
於今不能悉协。唐人古诗,大抵皆相近之音。故《东》、《冬》、《江》古音虽
同,而此书《东》、《冬》自为部,《江》自为部。《支》、《微》、《齐》、
《佳》、《灰》古音虽同,而此书《支》、《微》、《齐》自为部,《佳》、
《灰》自为部。皆取不戾於古而可行於今也。至於叶韵之说,宋以来纠纷弥甚。
谓庚收穿鼻,真收舐腭,两不相叶,然“嘉名”、“灵均”,乃见於屈原之《骚》。
谓《江》本通《东》、《阳》本通《庚》,两不相叶,然“成双”、“鸳鸯”,
乃见於徐陵之赋。此异而彼同,此通而彼碍,各执一理,胜负互形,所谓愈治而
愈棼也。此书所录,惟据古书注有是音者,使以类相从。明前有所承,即后有所
本,不复旁牵博辨,致枝蔓横生。解结释纷,尤为得要。於数百年讲古韵者,诚
为独酌其中矣。
△《钦定音韵述微》·三十卷
乾隆三十八年奉敕撰。其合声切字,一本《钦定音韵阐微》。其稍变者,
《阐微》以三十六母为字纽之次序,故《东韵》首“公”字之类,与部首标目或
相应,或不相应,在所不拘。今则部首一字属何母,即以其母为首,其下诸母所
领字,以次相从,使归於画一。其部分仍从御定《佩文诗韵》。其稍变者,从
《音韵阐微》分《文》、《殷》为两部,而以《殷部》附《真部》,不附《文部》。
其字数自《佩文诗韵》所收一万二百五十二字外,凡所续收每纽之下,以据《音
韵阐微》增者在前,据《广韵》增者次之,据《集韵》增者又次之。或有点画小
异,音训微殊,旧韵两收而实不可复押者,则删不录。至於旧韵所无 而今所恒用
者,如“阿”字旧惟作“陵阿”之义,收入《歌韵》。今为国书十二字头之首,
则收入《麻韵》。“鎗”字旧训为酒器,收入《庚韵》。今则酒器无此名,而
军器有此字,则增入《阳韵》。又如“查”本浮木,而今训察核。“参”本稽考,
而今训纠弹。“炮”本飞石,而今训火器。“埽”本氾除,而今训楗茭。既已万
口同音,即属势不可废。此如《麻韵》之字古音皆与鱼、虞相从,自字母入中国,
始有《麻韵》一呼,遂不能不增此一韵。姬本周姓,自战国以后始以为妾御之名,
亦遂不能不增此一解。盖从宜从俗,义各有当,又不可以古法拘也。其互注之例,
凡一字两部皆收,义同者注曰“又某韵”,义异者注曰“与某韵义异”。体例与
《礼部韵略》同。其与他韵一同一异者,注曰“又某韵,与某韵音异”。或字有
数训而仅一解可通者,则注曰“惟某义与某韵同,馀异”。则较《韵略》为加密。
其诠释之例,凡《说文》、《玉篇》、《广韵》、《集韵》所有者,书非稀睹,
无庸赘著篇名。其他则一字一句,必著所出,以明有据,亦诸韵书之所无。盖
《音韵阐微》所重在字音,故训诂不欲求详。此书所重在字义,故考据务期核实。
两书相辅而并行,小学之蕴奥真毫发无遗憾矣。
△《音论》·三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国朝顾炎武撰。炎武有《左传杜解补正》,已著录。自陈第作《毛诗古音考》、
《屈宋古音义》,而古音之门径始明。然创辟榛芜,犹未及研求邃密。至炎武乃
探讨本原,推寻经传,作《音学五书》以正之。此其五书之一也。上卷分三篇:
一《古曰音今曰韵》,二《韵书之始》,三《唐宋韵谱异同》。中卷分六篇:一
《古人韵缓不烦改字》,二《古诗无叶音》,三《四声之始》,四《古人四声一
贯》,五《入为闰声》、六《近代入声之误》。下卷分六篇:一《六书转注之解》,
二《先儒两声各义之说不尽然》,三《反切之始》,四《南北朝反语》,五《反
切之名》,六《读若某》。共十五篇,皆引据古人之说以相证验。中惟所论入声
变乱旧法,未为甚确。馀皆元元本本,足以订俗学之讹。盖五书之纲领也。书成
於崇祯癸未,其时旧本《集韵》与别本《广韵》皆尚未出,故不知唐、宋部分之
异同由於陈彭年、丁度。又唐封演《见闻记》,其时亦未刊行,故亦不知唐人官
韵定自许敬宗。然全书持论精博,百馀年来,言韵学者虽愈阐愈密,或出於炎武
所论之外。而发明古义,则陈第之后,炎武屹为正宗。陈万策《近道斋集》有
《李光地小传》,称光地音学受之炎武。又万策作《李光地诗集后序》,称光地
推炎武音学,妙契古先。故所注古音不用吴棫《韵补》,而用炎武《诗本音》。
则是书之为善本,可概见矣。
△《诗本音》·十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国朝顾炎武撰。《音学五书》之二也。其书主陈第诗无叶韵之说,不与吴
棫《补音》争,而亦全不用棫之例。但即本经所用之音互相参考,证以他书,
明古音原作是读,非由迁就,故曰“本音”。每诗皆全列经文,而注其音於句下。
与今韵合者注曰“《广韵》某部”,与今韵异者即注曰“古音某”。大抵密於陈
第而疏於江永。故永作《古韵标准》,驳正此书者颇多。然合者十九,不合者十
一。南宋以来,随意叶读之谬论,至此始一一廓清,厥功甚巨。当以永书辅此书,
不能以永书废此书也。若毛奇龄之逞博争胜,务与炎武相 诘难,则文人相轻之习,
益不足为定论矣。
△《易音》·三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国朝顾炎武撰。《音学五书》之三也。其书即《周易》以求古音。上卷为
《彖辞》、《爻辞》,中卷为《彖传》、《象传》,下卷为《系辞》、《文言》、
《说卦》、《杂卦》。其音往往与《诗》不同,又或往往不韵。故炎武所注,凡
与《诗》音不同者,皆以为偶用方音,而不韵者则阙焉。考《春秋传》所载繇词,
无不有韵,说者以为《连山》、《归藏》之文。然汉儒所传,不过《周易》,而
《史记》载大横之兆,其繇亦然。意卜筮家别有其书,如焦赣《易林》之类,非
《易》之本书。而《易》之本书则如周、秦诸子之书,或韵或不韵,本无定体。
其韵或杂方音,亦不能尽求其读。故《彖辞》、《爻辞》不韵者多,韵者亦间有。
《十翼》则韵者固多,而不韵者亦错出其间。非如《诗》三百篇协咏歌,被管弦,
非韵不可以成章也。炎武於不可韵者,如《乾》之九二、九四中隔一爻,谓义相
承则韵相承之类,未免穿凿。又如六十四卦《彖辞》惟四卦有韵,殆出偶合,标
以为例,亦未免附会。然其考核精确者,则於古音亦多有裨,固可存为旁证焉。
△《唐韵正》·二十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国朝顾炎武撰。《音学五书》之四也。其书以古音正《唐韵》之讹。书首有
《凡例》曰:“凡韵中之字,今音与古音同者,即不注。其不同者,乃韵谱相传
之误,则注云古音某,并引经传之文以证之。其一韵皆同而中有数字之误,则止
就数字注之,《一东》是也。一韵皆误,则每字注之,《四江》是也。同者半则
同者注其略,不同者注其详,且明其本二韵而误并为一,《五支》是也。一韵皆
同,无误则不注,《二冬》、《三锺》是也。”盖逐字以求古音,当移出者移而
出,当移入者移而入。视他家谬执今韵言古音,但知有字之当入,而不知有字之
当出,以至今古纠牵,不可究诘者,其体例特为明晰。与所作《韵补正》皆为善
本。然《韵补》误叶古音,可谓之正。至《唐韵》则本为四声而设,非言古韵之
书。声随世移,是变非误,概名曰“正”,於义未协。是则炎武泥古之过,其偏
亦不可不知也。
△《古音表》·二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国朝顾炎武撰。《音学五书》之五也。凡分十部。以《东》、《冬》、《锺》、
《江》为第一,《支》、《脂》、《之》、《微》、《齐》、《佳》、《皆》、
《灰》、《咍》为第二,《鱼》、《虞》、《模》、《侯》为第三,《真》、
《谆》、《臻》、《文》、《殷》、《元》、《魂》、《痕》、《寒》、《桓》、
《删》、《山》、《先》、《仙》为第四,《萧》、《宵》、《肴》、《豪》、
《幽》为第五,《歌》、《戈》、《麻》为第六,《阳》、《唐》为第七,《耕》、
《清》、《青》为第八,《蒸》、《登》为第九,《侵》、《覃》、《谈》、
《盐》、《添》、《咸》、《衔》、《严》、《凡》为第十。皆以平声为部首,
而三声随之。其移入之字与割并之部,即附见其中。考以古法,多相吻合。惟入
声割裂分配,其说甚辨。然变乱旧部,论者多有异同。其门人潘耒作《类音》八
卷,深为李光地《榕村语录》所诟厉。其滥觞即从此书也。以与所著五书共为卷
帙,当并存以具一家之言。且其配隶古音,实有足纠吴棫以来之谬者,故仍录
备参考焉。
△《韵补正》·一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国朝顾炎武撰。案《宋志》,吴棫有《毛诗叶韵补音》十卷,又《韵补》
五卷。自朱子作《诗集传》,用其《毛诗叶韵补音》,儒者因朱子而不敢议棫。
又因《毛诗叶韵补音》并不敢议其《韵补》。炎武此书,於棫虽亦委曲回护,
有“安得如才老者与之论韵”之言。然所作《诗本音》已不从棫说,至於此书,
则更一一纠弹,不少假借。盖攻《韵补》者其本旨,推棫者其巽词也。案《朱
子语录》称“吴才老《补音》甚详,然亦有推不去者”,则朱子於棫之书原不
谓尽无遗议。马端临《经籍考》特录朱子此条於《毛诗叶韵补音》之下,亦具有
深心。炎武此书,绝不为叫嚣攻击之词。但於古音叶读之舛误,今韵通用之乖方,
各为别白注之,而得失自见。可谓不悖是非之正,亦不涉门户之争者矣。
△《古今通韵》·十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国朝毛奇龄撰。奇龄有《仲氏易》,已著录。是书为排斥顾炎武《音学五书》
而作。创为五部、三声、两界、两合之说。五部者,《东》、《冬》、《江》、
《阳》、《庚》、《青》、《蒸》为一部。《支》、《微》、《齐》、《佳》、
《灰》为一部。《鱼》、《虞》、《歌》、《麻》、《萧》、《肴》、《豪》、
《尤》为一部。《真》、《文》、《元》、《寒》、《删》、《先》为一部。
《侵》、《覃》、《盐》、《咸》为一部。三声者,平、上、去三声相通,而不
与入通。其与入通者谓之叶。两界者,以有入声之《东》、《冬》、《江》、
《阳》、《庚》、《青》、《蒸》、《真》、《文》、《元》、《寒》、《删》、
《先》、《侵》、《覃》、《盐》、《咸》十七韵为一部,无入声之《支》、
《微》、《齐》、《佳》、《灰》、《鱼》、《虞》、《歌》、《麻》、《萧》、
《肴》、《豪》、《尤》十三韵为一部,两不相通。其相通者谓之叶。两合者,
以无入十三韵之去声与有入十七韵之入声通用,而不与平、上通。其与平、上通
者谓之叶。案奇龄论例,既云所列五部,分配五音,虽欲增一减一而有所不可。
乃又分为两界,则五音之例乱矣。既分两界,又以无入十三韵之去声与有入十七
韵之入声同用,则两界之例又乱矣。至三声之例,本云平、上、去通而不与入通。
而两合之例,又云去入通而不与平、上通,则三声、两合不又自相乱乎?盖其病
在不以古音求古音,而执今韵部分以求古音。又不知古人之音亦随世变,而一概
比而合之。故徵引愈博,异同愈出,不得不多设条例以该之。迨至条例弥多,矛
盾弥甚,遂不得不遁辞自解,而叶之一说生矣。皆逞博好胜之念,牵率以至於是
也。然其援据浩博,颇有足资考证者,存备一家之学,亦无不可,故已黜而终存
之焉。
△《易韵》·四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毛奇龄撰。古人繇词,多谐音韵。《周易》爻象,亦大抵有韵,而往往
不拘。故吴棫作《韵补》,引《易》绝少。至明张献翼始作《读易韵考》七卷。
然献翼不知古音,或随口取读,或牵引附会,殊庞杂无绪。奇龄此书,与顾炎武
《易本音》皆置其无韵之文而论其有韵之文,故所言皆有条理。两家所撰韵书,
互有出入,故其论《易》韵亦时有异同。大抵引证之博,辨析之详,则奇龄过於
炎武。至於通其可通,而阙其所不可通,则奇龄之书又不及炎武之详慎。如《乾
卦》上九、用九为一节,本奇龄臆说。而此并牵古韵以实之,则尤为穿凿。且所
谓两界、两合蓦韵者,其中皆自申其《古今通韵》之例,亦不及炎武偶杂方言之
说为通达而无弊。然炎武书太简略,而奇龄则徵引赅洽,亦颇足互证。以韵读
《易》者,以炎武书为主,而参之是书以通其变,略短取长,未始不可相辅而行
也。
△《唐韵考》·五卷(兵部侍郎纪昀家藏本)
国朝纪容舒撰。容舒字迟叟,号竹厓,献县人。康熙癸巳举人,官至姚安府
知府。初,隋陆法言作《切韵》,唐礼部用以试士。天宝中,孙愐增定其书,
名曰《唐韵》。后宋陈彭年等重修《广韵》,丁度等又作《礼部韵略》,为一代
场屋程式,而孙氏之书渐佚。唐代旧韵,遂无复完帙。惟雍熙三年徐铉校定许慎
《说文》,在大中祥符重修《广韵》以前。所用翻切,一从《唐韵》,见於铉等
《进书表》。容舒以为翻切之法,其上字必同母,其下字必同部,谓之音和。间
有用类隔法者,亦仅假借其上字而不假借其下字。因其翻切下一字,参互钩稽,
辗转相证,犹可以得其部分。乃取《说文》所载《唐韵》翻切,排比分析,各归
其类,以成此书。始知《广韵》部分,仍如《唐韵》,但所收之字不同。有《唐
韵》收而《广韵》不收者。如《东部》“詷”字、“{冖见}”字、“忄共”字
之类是也。有《唐韵》在此部而《广韵》在彼部者。如“賨”字《广韵》作“藏
宗切”,在《冬部》。《唐韵》作“徂红切”,则在《东部》。“珑”字《广韵》
作“卢红切”,在《东部》。《唐韵》作“力锺切”,则在《锺部》之类是也。
有《唐韵》两部兼收,而《广韵》止存其一者。如《虞部》“ <广且> ”字,《广
韵》注又“子余切”,与《唐韵》合。而《鱼部》“子余切”乃不收“ <广且> ”
字之类是也。有《广韵》移其部分而失於改其翻切。如《谆部》“麕、菌、囷、
頵”四字移入《真部》,而仍用《唐韵·谆部》翻切。《删部》“鳏”字移入
《山部》,仍用《删部》翻切之类是也。有《唐韵》本有重音而徐铉只取其一者。
如“规”字作“居追切”,宜在《脂部》。而证以“隓”字作“许规切”、
“窥”字作“去隓切”,知“规”字当有“居随”一切,兼入《支韵》之类是
也。其推寻考校,具有条理。《唐韵》分合之例与宋韵改并之迹,均可由是得其
大凡。亦小学家所当参证者矣。
△《古韵标准》·四卷(桂林府同知李文藻刊本)
国朝江永撰。永有《周礼疑义举要》,已著录。自昔论古音者不一家,惟宋
吴棫、明杨慎、陈第、国朝顾炎武、柴绍炳、毛奇龄之书最行於世。其学各有
所得,而或失於以今韵部分求古韵,或失於以汉魏以下、隋陈以前随时递变之音
均谓之古韵。故拘者至格阂而不通,泛者至丛脞而无绪。永是书惟以《诗》三百
篇为主,谓之“诗韵”。而以周、秦以下音之近古者附之,谓之“补韵”。视诸
家界限较明,其韵分平、上、去声各十三部,入声八部。每部之首先列韵目。其
一韵岐分两部者,曰“分某韵”。韵本不通而有字当入此部者,曰“别收某韵”。
四声异者,曰“别收某声某韵”。较诸家体例亦最善。每字下各为之注,而每部
末又为之总论。书首复冠以《例言》及《诗韵举例》一卷。大旨於明取陈第,於
国朝取顾炎武,而复补正其讹阙。吴棫、杨慎、毛奇龄之书,间有驳诘。柴绍
炳以下,则自郐无讥焉。古韵之有条理者,当以是编为最,未可以晚出而轻之也。
──右“小学类”韵书之属三十三部,三百十三卷,皆文渊阁著录。
(案:韵书为小学之一类,而一类之中又自分三类。曰今韵、曰古韵、曰等韵
也。本各自一家之学,至金而等韵合於今韵〔韩道昭《五音集韵》始以等韵颠倒
今韵之字纽〕,至南宋而古韵亦合於今韵〔吴棫《韵补》始以古韵分隶今韵,
又注今韵某部古通某部之类〕。至国朝而等韵又合於古韵〔如刘凝、熊士伯诸
书〕,三类遂相牵而不能分。今但通以时代次之。其《篆韵》之类,本不为韵而
作者,则仍归之於《字书》。)
○附录
△《六艺纲目》·二卷(兵部侍郎纪昀家藏本)
元舒天民撰。天民字埶风,鄞县人。是书取《周礼·保氏》“六艺”之文,
因郑玄之《注》,标为条目,各以四字韵语括之。其子恭为之注,同郡赵宜中为
之附注,均能考证精核,於小学颇有发明。惟其中论六书“转注”一门,以为转
注者,乃转形互用,有倒有侧,有反有背。今求其说,若云倒
反正为乏,虽本传记,然究属会意字。至谓尸为侧人,匚为侧凵,则误从周伯琦
《说文字原》之论,於制字之意反乖耳。至其“九数”一门,以密术推郑《注》,
颇为详至。以之补正贾《疏》,亦考礼之一助也。恭字自谦,号说斋。宜中字彦
夫。其书刊於至正甲辰,前有张翥、胡世佐、揭汯、刘仁本四《序》,皆未言及
宜中附注事。末有舒睿《后序》,题戊申岁,已为洪武元年,亦不及宜中。则宜
中疑为明人,其始末则不可考矣。
(案:六艺皆古之小学。而自《汉志》以后,《小学》一类惟收声音、训诂
之文,此书转无类可归。今附录於《小学》之末,存古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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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晋书》 ◎陈寿 王长文 虞溥 司马彪 王隐 虞预 孙盛 干宝邓粲 谢沉 习凿齿 徐广 陈寿,字承祚,巴西安汉人也。
  • 《陈书》 ◎萧摩诃 子世廉 任忠 樊毅 弟猛 鲁广达 萧摩诃,字元胤,兰陵人也。祖靓,梁右将军。父谅,梁始兴郡丞。摩诃随父之郡
  • 《史记》 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属以什数,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长以什数,邛都最大:此皆魋结,耕田,有邑聚。其外西自同师以东,北至
  • 《后汉书》 宣秉字巨公,冯翊云阳人也。少修高节,显名三辅。哀、平际,见王氏据权专政,侵削宗室,有逆乱萌,遂隐遁深山,州郡连召,常称疾不仕。王莽为
  • 《柳宗元集》 ○旧唐书本传(刘昫) 柳宗元,字子厚,河东人。后魏侍中济阴公之系孙。曾伯祖奭,高祖朝宰相。父镇,太常博士,终侍御史。宗元少聪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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