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马蹄第九

作者:庄周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
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 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
雒之,连之以羁絷,编之以阜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
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筴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陶者曰:
“我善治埴,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钅句,直者
应绳。”夫埴木之性,岂欲中规矩钅句绳哉?然且 世世称之曰“伯乐善治马而陶
匠善治埴木”,此亦治 天下者之过也。
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
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
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
攀援而窥。
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
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及至圣人,蹩躠为仁,
踶跂为义,而天下始疑矣;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故纯朴不残,
孰为犠尊!白玉不毁,孰为珪璋!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 礼乐
五色不乱,孰为 文采!五声不乱,孰应六律!夫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毁道
德以行仁义,圣人之过也。
夫马,陆居则食草饮水,喜则交颈相靡,怒则分背相踶。马知已此矣。夫
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而马知介倪闉扼鸷曼诡衔窃辔。故马之知而态至盗者,
伯乐之罪也。
夫赫胥氏之时,民居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民能以
此矣。及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正天下之形,县跂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
踶跂好知,争归于利,不可止也。此亦圣人之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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