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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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兵案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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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衙军将、大将、四排岸司兵卒的名籍,及库务月帐,吉凶仪制,官吏宿直,诸州衙吏、胥吏的迂补,本司官吏功过,三部胥吏的名帐及刑狱,造船、捕盗、亡逃绝户资产、禁钱。

词语分解

  • 三司的解释1.指三公。后汉书·顺帝纪:“今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 李贤 注:“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晋 陶潜 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 渊明 从父太常 夔 尝问 耽 :‘君若在,当已作公不?’答云:‘此本三司人。’” 唐 张说 和丽妃神道碑铭:“故坐而论教,则位比三司;动而具赡,则仪型六列者矣。”参见“ 三公 ”。2. 唐 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主理刑狱。新唐书·
  • 案的解释案 àn 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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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尚书省七兵曹长官。三国魏始置五兵尚书,掌管军事行政,领中兵、外兵、骑兵、别兵、 部兵五曹。 晋朝分中兵、 外兵为左、 右曹, 实领七曹,但其长官仍沿称五兵尚书。十六国后燕始改此名。南朝多沿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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