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盐使司

历史官职

名。金朝七监使之一。掌食盐产销。设在深州宁津县。行盐地面为河北、河南等地。设使、副使司事,秩正五品、正六品。下设判官管勾、同管勾、都监、同监、知法等官。沧州盐旧课一百五十三万一千二百贯,章宗承安三年(1198)十二月增至二百七十六万六千六百三十六贯。

词语分解

  • 沧州的解释也作“沧洲”。靠近水的地方。常喻指隐士的居处:赴沧州访求贤才。

历史官职推荐:判膳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膳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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