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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曾将他去剑树上杀

郑廷玉油葫芦

名句出处

出自元代郑廷玉的《油葫芦》

全文:
那一个红脸儿的阎王不是耍。
捏胎儿依正*法。
则他注生的分数几曾差。
这等人向官员财主里难安插。
好去那驴骡狗马里刚投下。
又不曾将他去油锅煠。
又不曾将他去剑树上杀
据着那阿鼻地狱天来大。
但得个人身体便可也不亏他。

郑廷玉诗词大全

参考注释

不曾

(1)

没有,从来就没有

一生不曾见过这种人

(2)

亦作“未曾”

剑树

(1).佛教语。剑轮地狱中的景象。见《长阿含经·地狱品》。 唐 司空图 《十会斋文》:“无缘则三道寳阶,如登剑树;有愿则十方浄域,便越尘区。”《太平广记》卷三八二引《冥报拾遗·裴则子》:“入见鑊汤及刀山剑树,数千人头皆被斩。” 鲁迅 《野草·失掉的好地狱》:“地狱原已废弛得很久了:剑树消却光芒;沸油的边际早不腾涌。”

(2).喻险境。《儿女英雄传》第七回:“那怕他一把刀!就是剑树刀山,我不怕!”

(3).酷刑之一。《宋史·世家传四·刘鋹》:“作烧煮剥剔、刀山剑树之刑,或令罪人斗虎抵象。”

郑廷玉名句,油葫芦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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