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要、精神保护

马钰二郎神慢 鸣鹤馀音卷之一

名句出处

出自元代马钰的《二郎神慢 鸣鹤馀音卷之一》

全文:
应仙举。
便下手、先除色*欲。
好玉洁冰清大丈夫。
更休任、泥拖水漉。
一失人身难再复。
莫等闲、把前程失误。
今略诉。
长生久视,五件堪为凭据。
听取。
第一要、涤除念虑。
第二要、忘贪戒酒肉。
第三要、济贫拔苦。
第四要、常行慈善。
第五要、精神保护
依此五件,功成行满,得赴

马钰诗词大全

参考注释

第五

复姓。 东汉 时有 第五伦 。见《后汉书》本传。

精神

(1) 指意识、思维、神志等

精神为之。——汉· 王充《论衡·订鬼篇》

(2) 又

俱用精神。

精神复旧。——《聊斋志异·促织》

(3) 指内容的实质所在;主要的意义

译者没有体会原文的精神

(4) 活力;精力

精神饱满

(5) 活跃;有生气

那孩子大大的眼睛很精神

(6) 意志

不挠之精神。——孙文《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牺牲精神。

保护

爱护使免受可能遇到的伤害、破坏或有害的影响

保护视力

保护圣主。——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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