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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安长官司

历史知识

重安长官司历史词典解释

土司名。明洪武八年(1375)置。属安抚司,隶播州宣慰使司(治今贵州遵义市),后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土首佛保授长官职。副长官冯氏,始祖铎,元末明初以从宣慰杨鉴征麻哈(今麻江)有功授职。万历二十九年(1601),以其地废入黄平州,属平越军民府,张、冯二氏均改授土吏目职。治今黄平县重安镇。居民主要为苗族,也有布依族、水族、仡佬族及僚等。

词语分解:

  • 官司的解释1 ∶诉讼打官司一到任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红楼梦2 ∶旧指官府后来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钱财,被捉住了,要送官司问罪。——水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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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韦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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