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历史词典>> 历史官职>> 编修_编修介绍_编修什么官_编修历史官职

编修

历史官职

编修怎么写好看:

编修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①历朝掌奉敕编修有关书籍的官员,又称编修官。宋朝始置,分设于国史院、实录院、枢密院,随事而设,无定员。明、清沿置。凡有编纂任务时则选任,事竣则罢。②翰林院官员。元朝置为翰林国史馆属官。十人,正八品。明、清沿置,为翰林院史官,正七品,无定员。地位低于修撰。一般以殿试一甲第二、三名,及二甲进士留馆者充任。清宣统元年(1909)改从五品,掌撰修记载。


官名。宋朝国史馆实录院设置编修官,枢院也有编修官,编辑文献会要等,随时设置编修官;都是负责编修记述。明朝翰林院设编修,品位次于修撰,为七品官。清朝沿袭明制;殿试后进士第二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都授翰林院编修。见《宋史·职官四·国史实录院》、《明史·职官二·翰林院》、《清史稿·职官二·翰林院》。

词语分解:

  • 编修的解释古代史官之一,宋代设编修官修国史实录、会要等,明清翰林院设编修,并无实质职务
  • 编的字典解释编 (編) biān 用细条或带形的东西交叉组织起来:编结
  • 修的字典解释修 xiū 装饰,使完美:修饰

历史官职推荐:市自治制

北洋政府时期的市制。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七月三日内务部公布市自治制,市分为特别市与普通市两种,特别市由内务部于认为必要时呈请设立之,除特别市之外,其余均为普通市。市自治团体以固有的城镇区域为区域,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编修历史

0
纠错

精彩推荐:

词典网微信公众号
词典网微信公众号
词典网app
下载词典网APP
用手机扫一扫
手机版 历史官职 编修 词典网www.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