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历史词典>> 历史官职>> 律学_律学介绍_律学什么官_律学历史官职

律学

历史官职

律学怎么写好看:

律学历史词典解释

教习律令的国立学校。十六国后赵石勒元年(319)建经学、律学、史学,以续咸、庾景为律学祭酒。后秦姚兴亦置,《晋书·姚兴载记上》: “兴立律学于长安,召县散吏以授之。其通明者还之郡县,论决刑狱; 若州郡县所不能决者,谳之廷尉。”唐朝国子监,有博士三员、助教一员,教授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兼习格式法例。高宗龙朔二年(662)以前置废不定,其后定置不改,有典学二员、学生二十员。宪宗元和(806—820)初东都置学生五员。北宋初置律学博士、助教,神宗熙宁六年(1073)始于国子监置学,有博士二员、正一员,又有教授四员,凡命官、举人皆得入学;习断案,则试按一道,每道叙列刑名五事或七事; 习律令,则试大义五道,中格乃得给食; 凡朝廷有新颁条令,刑部即送学; 寻又置学正一员,后又以教授一人兼管干本学规矩。


官学名。隋始置律学,隶大理寺,置博士八人。唐律学改隶国子监,有博士三人,从八品下;助教一人,从九品下。招收八品以下及庶人子弟为学生,以律令为专业,兼习格式法例。宋代律学始置于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也隶属于国子监。入学资格分为两种:一为命官,一为举人。举人入学必须有两位命官保送。置律学博士二人,掌传授法律及校试之事。

词语分解:

  • 律学的解释1.古代传授法律知识的学校。 晋 始置律学博士,转相教授。 后秦 姚兴 设律学于 长安 ,召各郡县散吏入学,成绩优良者选任郡县狱吏。 隋 律学隶大理寺, 唐 宋 律学隶国子监。晋书·石勒载记下:“参军 续咸 、 庾景 为律学祭酒。”新唐书·百官志三:“﹝律学﹞律令为顓业,兼习格式法例。 隋 ,律学隶大理寺,博士八人。 武德 初,隶国子监。”宋史·选举志三:“律学。国初置博士,掌授法律。 熙寧
  • 律的字典解释律 lǜ 法则,规章:纪律
  • 学的字典解释学 (學) xué 效法,钻研知识,获得知识,读书:学生

历史官职推荐:无事片

文书名。清朝上行文之一种。清制,中央各文职衙门及八旗、侍卫处等分班值日。各衙门有应行奏闻事件或升官补缺人员带领引见者,均于该衙门值班日办理。如此日无应办之事,亦当呈递折片奏明,俗称“无事片”。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律学历史

0
纠错

精彩推荐:

词典网微信公众号
词典网微信公众号
词典网app
下载词典网APP
用手机扫一扫
手机版 历史官职 律学 词典网www.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