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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判司农寺事

历史官职

同判司农寺事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农寺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另以司农少卿其职。

词语分解:

  • 同判的解释官名。 宋 天圣 初改通判为同判。 宋 周密 齐东野语·避讳:“本朝 章献太后 父讳 通 ,尝改通直郎为同直郎, 通州 为 崇州 ,通判为同判。” 陈垣 史讳举例卷五:“同判者,通判也。 天圣 初, 章献刘太后 临朝,避其父讳,凡官名地名通字皆易之,后崩即復旧。”

历史官职推荐:医官使

使职名。唐末置,以主医官。其待诏者,名翰林医官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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