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历史词典>> 历史官职>> 同判太常寺事_同判太常寺事介绍_同判太常寺事什么官_同判太常寺事历史官职

同判太常寺事

历史官职

同判太常寺事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置,员二人,以待制以上充任,为太常寺次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另设太常少卿其职。

词语分解:

  • 同判的解释官名。 宋 天圣 初改通判为同判。 宋 周密 齐东野语·避讳:“本朝 章献太后 父讳 通 ,尝改通直郎为同直郎, 通州 为 崇州 ,通判为同判。” 陈垣 史讳举例卷五:“同判者,通判也。 天圣 初, 章献刘太后 临朝,避其父讳,凡官名地名通字皆易之,后崩即復旧。”

历史官职推荐:右街功德使

官名。即“右街大功德使”。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同判太常寺事历史

0
纠错

精彩推荐:

词典网微信公众号
词典网微信公众号
词典网app
下载词典网APP
用手机扫一扫
手机版 历史官职 同判太常寺事 词典网www.CiDianWang.com